华为孟晚舟案 美国检方提告人是谁
图为2018年11月司法部纽约东区检察官Richard Donoghue(前排右一)带领起诉小组成员抵达纽约东区联邦法院,作为检方出席对墨西哥毒枪Joaquin Guzman的庭审。(Drew Angerer / Getty Images)
标签: 华为, 孟晚舟, 美国司法部, 纽约东区检察官
【大纪元2018年1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燕编译报导)中国电讯巨头华为副董、首席财务官(CFO)孟晚舟的案件再次传出新看点,对孟提告的美国检方办公室首席律师——纽约东区的检察官是司法部对华专案小组成员的五大律师之一。
据悉,美国司法部自2016年以来一直在调查华为可能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的行为,案件调查一直由纽约东区的检察官办公室领导。
在卑诗省最高法院对孟晚舟进行的保释听证中,加拿大检方出示的公开材料也可以证实这一点。2018年8月22日,纽约东区联邦法院法官曼尼(Roanne Mann)应美国司法部的检方申请,以涉嫌串谋欺诈银行为由,签发了对孟的逮捕令。
也就是说,孟晚舟在美国的案件审理将由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审理,而检方则由该区内(纽约东区)检察官多诺霍(Richard Donoghue)所在办公室承担。到截稿时,纽约东区的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未对此进行置评。
11月30日,在接到美方要求后,加拿大卑诗省签发对孟晚舟在加拿大境内的逮捕令,并于12月1日在温哥华机场拘留了孟。
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孙远钊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在美国如果要起诉一个人,证据必须要达到一个无可争议(质疑)的程度,同时,也只有在检方获得足够证据,才能申请法院许可、签署逮捕令。
熟悉美国法律事宜的人士亦表示,检方推出的案子都有经过大量努力,他们的职责是践行法律,把违法的人绳之于法,虽然不可能抓住所有人,但对被发现的、收集完案例、建立证据链、有条件定罪的嫌犯,则不会轻易放过。
到目前为止,加拿大法庭对孟的引渡保释庭审、美国司法部要求加拿大帮助逮捕等行为,都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且美、加两国政府都保持对孟晚舟案的“不干预”处理。
孟案检方律师是司法部对华专案小组成员
耶鲁大学法学院讲师、蔡中曾中国中心(Paul Tsai China Center)执行董事威廉斯(Robert Williams)在美国讨论国家安全的网站“法律事务部落格”(Lawfareblog)发文指,很少有人注意到,纽约东区的检察官多诺霍(Richard Donoghue)是美国司法部最近宣布为打击中共窃取知识产权而成立的专案小组成员之一。
根据纽约东区检察官办公室的介绍,旗下有约115名助理刑事律师以及60名民事律师,其中刑事律师处理的案件范围就包括:商业与资产欺诈。
而多诺霍本人从2001~2011年一直在纽约东区检察官办公室担任美国律师,并担当过刑事部的负责人。到2018年1月被前司法部长塞申斯(Jeff Sessions)提名为纽约东区的检察官。
塞申斯在11月初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展开一项新的行动方案、成立专案小组,积极打击中共窃取美国知识产权,并将“运用所有司法资源,以利有效且快速地起诉中国经济间谍”。
而专案小组成员有五名检察官,其中包括多诺霍。专案小组由司法部助理检察长德默斯(John Demers)领导,包括纽约、德克萨斯、加州等五个州的检察官、司法部刑事助理检察长本茨考斯基(Brian Benczkowski)以及部分联邦调查局资深官员。
司法部宣布成立专案小组当天,司法部还宣布了对中国福建晋华公司等串谋窃取美国知识产权的起诉,同时首次以刑事罪起诉为晋华提供技术的个人——台湾联合电子公司的三名前员工,指这三人涉嫌窃取美国科技公司美光的商业秘密。
美司法部对华专案小组的几大目标
根据司法部网站公开的信息,新成立的对华专案小组有以下几大目标:
•确定优先处理商业机密盗窃案件,确保调查资源充足、在既定时间内取得成果。
•制定针对非传统窃密人员的执法策略,比如:如何应对实验室、大学和国防工业基地的研究人员将对美国有利的技术转移到国外。
•在教育学院和大学进行学术自由的潜在威胁以及校园影响力的公开讨论。
•对在美未注册、但又寻求推进中国(中共)政治议程的代理人适用《外国人代理注册法》,并在适当时采取执法行动。
•为美国联邦办公室检察官提供他们辖区内需要警惕的情报和材料,支持他们的扩大服务。
•为司法部实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MA),包括与财政部合作制定法规,并为不断增加的案件申请做准备。
•在向5G网络过渡之前,辨识如何更好地解决供应链威胁问题,特别是影响电信部门的威胁。
•辨识那些与美国企业竞争、中国公司卷入的“反海外腐败法”(FCPA)案件。
•针对中国对美中司法协助协议(MLAA)提出的要求进行回应。
•评估是否需要额外的立法和行政当局来保护国家资产免受外国经济侵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