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搞明白什么是行为不端吗
这两天很流行一个词汇,叫“行为不端”。说到行为不端,我不知道大家首先想到的是谁,我首先想到的是马丁路德金。
马丁路德金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1963年8月28日,为争取民权,25万黑人在华盛顿林肯纪念堂前举行盛大集会,马丁•路德•金发表了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想》,次年,他获诺贝尔和平奖。1968年4月4日他被种族主义分子枪杀。从1986年起,美国政府将每年一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定为马丁•路德•金全国纪念日。
在美帝人们眼中,马老师应该可以算是个伟人的,但他似乎也确实是个“行为不端”的人。据胡佛领导的FBI作出的《马丁•路德•金,一个当前的分析》的秘密报告,马丁路德金的私生活极其混乱,在全国巡回演讲、宣扬民权的征途中,其白天工作,晚上则征召白人或黑人妓女,甚至召开性派对以求享乐。
虽然美帝的自由主义也比较高涨,但讲真,如果你整天搞性派对,那这行为多少对自己伟光正的形象是个污点,你这个人嘛,也确实就不太体面了。
而FBI为什么要搞马丁路德金呢?
因为马丁路德金正领导着一场对现行制度的破坏,他对打破种族隔离制度的呼唤正伤害着一部分人的利益,或者是是在打破着相当一部分人的固有认知,当然,在客观上也造成了时局的动荡。当这部分人无法在政见或思想上占据上风时,作为政客,他们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即是从私生活入手,把一个人彻底搞烂搞臭。
胡佛曾主动找媒体“爆料”金的丑闻,想要令其名誉扫地。许多记者也见识到了胡佛提供的证据,“但最终的结果却是,没有一个人愿意为胡佛做他那肮脏的工作。”
为什么呢?
因为这涉及道德和公民权利的判断。FBI对金采取如此高强度的电子监控,已经超越了合法范围,侵害到金的隐私权。在这种情况下,金的性丑闻只是私德问题,而不应该成为民权运动的问题。FBI在没有获得美国司法部许可的情况下,特别是胡佛利用自己的权力对金进行了大量的非法窃听,并以这些成果试图败坏金的声誉,这种行为本身就有违法律和道德。
通过私德否定一个人,是最粗暴,也最有效的办法,因为以点概面是我们每个人思想上最可悲的天性。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什么是行为不端?
如果你吸毒,法律会直接告诉你你吸毒,如果你嫖娼,法律会直接告诉你嫖娼,如果你违法犯罪,法律会直接告诉你违法犯罪,而不是告诉你行为不端。
而在此情形下,行为不端,其实是一个道德判断,而非法律判断。说白了,就是你正在做的事情其实是合法的,但我就是看你不爽,或者是觉得你这个人很危险,但是我又没有直接证据,找不到你在法律上的把柄。
从这个角度来看,“行为不端”就是“莫须有”,“莫须有”的意思就是“原因不好说”,“原因不好说”的背后,就是行为的原因难以启齿,且行为本身找不到法律依据。
当我们认可这份行为不端,并主动给这份对行为不端的认定找理由时,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正活得愈发苟且与谨小慎微。
因为,我们终会发现,原来,
思想才是最大的行为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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