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港府宣布实施《禁止蒙面法》以来,香港市民反抗这项恶法的活动就一直没有停歇。上周五香港市民再次发起“蒙面大派对”,上百人蒙面聚集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呼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我有权戴口罩”等口号表达看抗议。当天还有大批市民自发在旺角警署外集结抗议,警方发射了防暴枪来驱散人群。
自从香港政府本月初引用港英时期的《紧急法》订立《反蒙面法》以来,香港各地区的市民为抗议这项恶法,不断举行商场集会、快闪游行、白发老人到警署静坐等各种形式的抗议活动。
当此之际,有港媒引述消息来源放风称,港府拟再次引用《紧急法》或《公安条例》第40条,令行政长官得以随时授权警务处处长委任各记律部队中任何有意愿者为“特别任务警察”。
据香港星岛日报的消息,港府最近正在研究方案,拟向各大纪律部队借调部分人手来担任临时的“特别任务警察”。报导称,港府将透过引用《紧急法》或《公安条例》第40条,由行政长官出面授权警务处处长,允许其直接委任消防处、入境处、海关、惩教署等记律部队招募自愿人员,以“特别任务警察”的身份,执行警务处处长发出的工作指令,担当诸如押解等非前线工作。
报导指,“特别任务警察”在获委任期间的职责、权力、保障及豁免权均与警察相同,并须遵从警务处处长发出的所有命令,而任期由特首决定。
报导称,港府并没有就实施此方案设定期限,而是先抛出方案供各纪律部队探讨。相关报道也没有提及所谓“借调人手”是否涉及额外开支的问题。
针对这个消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14日上午在电台节目中表示,其他纪律部队的训练与警队并不相同,而且各纪律部队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完成,那来的多余人手可共警方借调呢。他认为,如果只是需要增加人手协助押送犯人等非前线工作,则辅警和退休警察都足以胜任。
涂谨申并质疑香港政府此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恐怕是想借此扩大《紧急法》的范围,给特首及警务处处长扩权。
香港消防处副消防总长黄嘉荣则在电台节目中表示,自己暂未充分掌握有关警队向其他纪律部队借调人手的资料。
针对前述传闻,警务处副处长邓炳强则对公开回应称,过去4个月没有引用相关条例。但有任何可以帮助警方有效执法的措施,均应该考虑及值得研究,不会排除任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