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安如何打窝 从假组织到利益诱导的长期控制术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4日讯】钓鱼人下钩之前,往往先要打窝。撒下饵料,耐心等待鱼儿聚拢,等它们习惯在固定地点觅食,再寻找收获的机会。投入的饵料只是成本,真正的目的,是让目标一次次回到自己能够控制的地方。
在中共政治保卫体系的相关材料中,也能看到类似的经营思路。通过提供帮助、建立关系、满足需求,让目标逐渐产生信任,再借助这份信任获取情报、接近他人,甚至控制整个交往网络。所谓“筑巢引鸟,架网捕鱼”,讲的正是这种长期布局。对于遭受迫害、急于寻找工作和住处,或者希望与志同道合者共同采取行动的人来说,援助和合作可能是现实需要;在设局者眼中,这些需要却可能成为接近目标的入口。
这种手段最危险的地方,是它不一定要求所有参与者都是骗子。只要少数被控制的人继续使用原有身份与朋友交往,过去积累的信誉便可能替假组织作担保。一个真心希望改变现实的人,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设局者介绍朋友、传播消息,甚至把自己多年建立的关系交到对方手中。
20世纪20年代,苏联秘密警察国家政治保卫局及其前身经营过著名的“托拉斯行动”(Operation Trust)。秘密警察把受到控制的反布尔什维克网络包装成具有真实力量的地下组织,以此接触海外流亡者和外国情报人员。流亡政治人物瓦西里·舒尔金在相关安排下进入苏联,返回后出版《三个首都》,其经历增强了一些流亡者对这个组织的信任。英国情报人员西德尼·赖利后来也被诱入苏联并遭到处决。这场行动说明,假组织不必从零开始编造全部关系,只要能够借用真实人物的身份和信誉,就可能让圈套显得可信。
1952年,美国中央情报局支持的行动也遭遇类似打击。根据相关历史报道,一支由美国训练、空投进入中国东北的行动小组被中方安全机关控制,原本用于联络地下反共力量的通信渠道随后被利用。美方仍以为自己正在接近境内的合作对象,最终派出的接应人员却落入伏击,两名美国人员被俘。真实的训练、真实的电台和真实的行动经历,并没有保证联络对象的真实性;一旦通信和人员受到控制,原本可靠的渠道也会变成误导外界的工具。
2006年,台湾军事情报局两名上校朱恭训、许昌国在广西边境地区被捕。香港《亚洲周刊》当时的报道指出,台湾方面此前通过一名被控制的联络人员获得情报,并因判断其可信而进一步派人接洽。相关报道显示,原有情报关系被利用后,行动人员也随之暴露。此类案例揭示了同一条规律:一次看似成功的接触,可能只是下一次更大规模诱捕的铺垫。
中共内部材料对这类经营还有更直接的表述,强调要研究对象的需要,给予一定好处,同时避免让对方完全实现自己的目的。材料用“给敌以小利,而我取大利”概括这种盘算。对一个急需工作的人来说,一份工作可能关系一家人的生活;对掌握公权力和行动经费的机关来说,提供这份工作却可能只是接近目标的成本。帮助可以是真的,隐藏在帮助背后的目的也可能同样真实。
当关系逐渐稳固,控制便可能从一次接触扩展到整个团体。谁负责经费,谁掌握联络方式,谁能够引荐新人,谁又能解决成员的生活困难,都可能成为影响组织运转的关键位置。只要这些渠道集中在一个受到控制的人手里,其他成员就可能因为担心失去资源、关系或行动机会,而难以轻易退出。原本用于互助的关系,便可能成为限制自主行动的工具。
2024年,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ABC)节目《四角》(Four Corners)刊出调查报道。一名化名Eric的前中国秘密警察人员披露,他曾奉命接近海外异议人士华涌,并参与设计名为“V字旅”的假冒反共民兵组织。报道依据其提供的文件、通信记录和录音,展示了有关人员如何利用共同的政治诉求取得信任,再尝试把目标引向更容易遭到控制的地点。这一案例的重要之处,在于假组织不只是用来发布宣传内容,还能充当获取人际关系、行踪和联络信息的工具。
类似逻辑也可以进入网络舆论。台湾研究者沈伯洋曾分析,一些可疑社交媒体群组会先发布符合特定政治阵营立场的内容,吸引真实支持者加入,随后逐渐传播攻击政治人物、政府政策或公共卫生措施的信息。由于群组此前积累了同道身份和支持者的信任,后来出现的错误信息便可能被当成内部人士提供的可靠消息。判断具体群组是否受到境外力量操纵,仍需依靠账号活动、传播链条及资金等证据;但这种先建立认同、再利用信任的模式,确实说明信息操纵不一定通过公开宣传完成,也可以借助看似亲近的社群进行。
经济利益同样可能成为控制工具。当一个人或企业长期依赖某个市场、订单或商业关系,拒绝政治要求的成本就可能随之上升。中共若把市场准入、演出机会、商业合作与政治表态捆绑,最初的经济收益便可能逐渐转化为压力。一个人早年获得的机会越多,后来拒绝要求时需要承担的损失就可能越大。真正的控制不一定表现为公开命令,也可能藏在随时可以撤回的合作机会里。
新疆棉争议也说明,讨论商业利益时不能忽略劳动者的权利。美国《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对涉及新疆的相关商品设立可反驳的进口禁令推定,进口商须依照法律要求提供明确且有说服力的证据,才能申请例外。对于强迫劳动的指控,应当根据文件、证词、供应链记录和调查结果逐项判断,不能只凭政治立场作结论。与此同时,也不能因为供应链核查困难,就把举证压力全部转嫁给处境最弱、最难公开发声的劳动者。
从历史上的假地下组织,到海外假冒反共团体,再到网络社群和经济依赖,这些案例并非完全相同的行动,却呈现出一个共同问题:真实的需要、真实的交往和真实的信誉,都可能被有组织的操纵者利用。最初提供的帮助甚至可能没有立即造成伤害,危险往往出现在对方开始要求更多个人信息、引荐他人、接受无法核实的安排,或者把原本的合作与政治服从捆绑之时。
面对这种风险,不能因此把所有热心人、海外团体或陌生援助都当成圈套。更实际的办法,是对重要身份和组织背景进行独立核实,不因一次成功合作便放弃后续审查,不轻易交出他人的联系方式,也不让一个人垄断整个团体的经费、联络和决策。任何援助都不应自动换取对方的无限信任,任何过去的交情也不能成为强迫他人服从的理由。
“打窝”原本只是捕鱼的手段。把它用于政治控制,问题就不再是诱饵有多大,而是有人是否利用权力制造依赖,再把依赖变成操纵他人的工具。一个人有权接受帮助,也有权拒绝后续要求;一个社会中的公民有权自主结社、交流和表达意见,而不应因为寻求合作就被预先视为敌人。真正需要防范的,是那些把信任当作资源、把援助当作筹码、把人的生存需要转化为控制手段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