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川普总统签署关于保护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及其家属的行政命令 战斗即将打响! 联邦检察官和法官面临威胁可携带暗藏火器

发表: 2021-01-19 04:54:08 | 更新: 2021-02-27 22:57:27

1月18日川普总统签署关于保护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及其家属的行政命令 战斗即将打响! 联邦检察官和法官面临威胁可携带暗藏火器

关于保护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及其家属的行政命令。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总统权力,兹命令如下。 第一节. 目的。根据《宪法》和联邦法律,我国政府赋予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作出重大决定的权力。由于其工作的重要性,这些公务员面临着对其自身及其家人安全的独特风险。一些面临或收到不利司法裁决的人试图以伤害威胁来恐吓或惩罚法官和检察官。此外,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在我们的社区中是法律和秩序的象征,可能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成为目标。而有时,公务员的家属也会成为受害者。去年,新泽西州一名联邦法官的前诉讼当事人不幸杀害了该法官20岁的儿子,并将其丈夫打成重伤。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在经常面对危险时的坚韧不拔,是对我们所有公务员的激励。 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不应该在公共服务和让自己及家人面临危险之间做出选择。我的政府没有比维护我国的法治和保护在我国国旗下服务的男男女女更重要的优先事项。因此,我下令加强对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保护。联邦法律已经允许联邦和州的执法人员通过携带隐蔽的枪支来保护自己,但联邦政府可以做更多的工作,以减少联邦执法人员为行使他们的权利而必须经过的繁文缛节。目前联邦检察官面临的威胁还要求扩大他们携带暗藏火器的能力,这是司法部现有授权所允许的。最后,国会应迅速采取行动,通过立法,将携带隐蔽火器的权利扩大到联邦法官,并通过其他措施,扩大我们打击针对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暴力威胁的能力。 第2节:消除联邦法律的障碍 消除联邦执法人员根据2004年《执法人员安全法》获得隐蔽持枪资格的障碍。(a) 美国的政策是消除任何妨碍现任或退休联邦执法人员携带经修订的 2004 年《执法人员安全法》(18 U.S.C. 926B, 926C)允许的暗藏火器的不当障碍。 (b) 雇用或曾经雇用合格的执法人员或合格的退休执法人员(按《执法人员安全法》的定义)的所有行政部门和机构(机构)的负责人应迅速采取行动,执行本条(a)款规定的政策。 (c) 雇用或曾雇用合格的执法人员或合格的退休执法人员(按《LEOSA》的定义)的所有机构的负责人应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总统国内政策助理向总统提交一份报告,报告本命令的执行情况,并分析合格人员根据《LEOSA》携带隐蔽火器的能力。 (d) 本节(c)小节所要求的报告应。 ㈠ 查明该机构合格的执法人员或合格的退休执法人员目前在根据《防止洗钱法》携带暗藏火器方面面临的任何障碍。 (ii) 确定该机构合格的执法人员或合格的退休执法人员中目前无法根据《LEOSA》携带隐蔽火器的任何类别。 ㈢ 确定该机构为执行本节(a)分节规定的政策所采取的步骤;以及 (iv) 确定该机构计划在未来采取的步骤,以执行(a)小节规定的政策,并解释为什么在提交报告之前无法采取这些步骤。 第3节. 授權聯邦檢察官攜帶隱藏槍支。(a)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总检察长应提出一项条例,修订《联邦法规法典》第28章第0.112节,规定当联邦检察官或其家庭成员因担任政府职务而面临伤害风险时,应在任何联邦检察官提出请求后,酌情批准其作为美国副司法官的特别外派。 (b) 根据本节提出的条例应: (i) 包括与特别代理有关的内容。 ㈠ 包括特别代表拥有和携带火器的权力,但不包括执法权,如对违反联邦法律的行为进行逮捕的权力和美国法警与法院有关的职责;以及 (ii) 要求将火器安全和使用方面的适当培训作为任何特别外派的条件。 (c)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总检察长应修订其他部门的政策,以允许符合本节(a)和(b)小节的特别外派,但须符合适用法律。 第4节:扩大联邦政府的保护范围 扩大联邦政府对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保护。(a) 总检察长应指示法警署署长优先保护联邦法官和联邦检察官。 (b) 总检察长应优先调查和起诉涉及对法官、检察官或执法人员或其家庭成员实 施或威胁实施暴力的联邦犯罪,如果家庭成员因与法官、检察官或执法人员的关系而成为 目标。 (c) 总检察长和国土安全部部长应在行政部门内协调进行一次审查,以评估在适当和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促进删除或尽量减少联邦政府雇用的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公共来源中出现的个人身份信息的可行性,并应利用这一审查的结果向这些人通报相关的安全漏洞。 (d)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总检察长应评估是否需要修订《联邦法规法典》第28章第0.111(e)条,以保护联邦检察官。如果需要进行任何修订,司法部长应立即采取措施,发布一项拟议规则,对第0.111(e)条进行相应修订。 (e) 所有机构的负责人应审查他们从法官、检察官或执法人员那里收集个人身份信息的程度,并在适当和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允许这些人提供邮政信箱地址以代替家庭住址信息。 第5节. 加强保护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立法提案。(a)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30天内,总检察长应制定并提出为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提供额外保护的联邦立法。 (b) 本节(a)小节所述的拟议立法应: (i) 授权现任和前任法官、检察官和执法官员享有额外保护。 授权现任和前任联邦法官以及现任和前任联邦检察官在其本人或其家人因在联邦政 府任职而面临伤害风险时拥有或携带火器,而不论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是否限制拥有或 携带火器。 ㈡ 酌情并在宪法允许的情况下,促进从公共网站和现任和前任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记录中删除并尽量减少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㈢ 扩大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使用邮局信箱地址代替家庭地址信息的能力。 授权为国土安全部、法警署和联邦调查局增加拨款和授权,包括拨款雇用和培训更多的人员,并授权各机构应对民间骚乱和对联邦法院的威胁; ㈤ 增加对威胁和实际暴力侵害联邦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的处罚。 (v) 加大对威胁和实际暴力侵害联邦法官、检察官和执法人员及其家属的处罚力度,包括规定,如果联邦法官、检察官或执法人员的家庭成员因与联邦法官、检察官或执法人员的关系而成为目标,则应视同该行为是针对该联邦法官、检察官或执法人员实施的。 ㈥ 防止州和地方政府阻碍合格的执法官员和合格的退休执法官员(根据《LEOSA》的定义)根据《LEOSA》携带隐蔽火器的能力,包括拒绝发放身份证件;以及 (vii) 在适当的情况下,提出其他的修正案,以加强《LEOSA》。 第6节。一般规定。(a) 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㈡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有关的职能。 (b) 本命令的执行应符合适用的法律,并以拨款为限。 (c) 本命令无意也不会产生任何一方可在法律上或衡平法上对美国、其各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的任何实质性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 唐纳德-J-特朗普 白宫: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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