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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观察2026年11月6日讯】一名民主党候选人宣布暂停竞选,名字却仍然留在选票上;她涉及三项联邦重罪定罪,最后竟然在德州众议院选举中领先共和党对手810票。更值得追问的是,相关刑事记录在选举前已经被公开,候选人资格争议也曾引发政治和法律层面的讨论,为什么选举仍然按照原有安排进行?德州第93选区发生的事情,正在把美国选举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推到公众面前:候选人资格审查究竟由谁负责,发现问题后又由谁采取行动?
三项联邦重罪记录为何没有阻止她出现在选票上
这场争议的中心人物是民主党候选人埃里卡·洛米克(Ericka Lomick)。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德州分台(CBS Texas)11月5日报道,洛米克在2011年于北卡罗来纳州涉及按揭欺诈、银行欺诈及洗钱共谋的联邦案件中被判三项重罪,刑期为63个月。报道表示,记者查阅了联邦法院文件。
《达拉斯快报》(The Dallas Express)此前进一步披露,联邦案件文件将被告记载为Ericka L. Flood,又名Ericka Lomick,案件编号为3:10-cr-00124。联邦调查局曾将她列为按揭经纪人及相关案件参与者。她后来在服刑期间提出联邦判决救济申请,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记录也显示,她曾对定罪提出法律挑战。
2026年9月17日,支持共和党候选人艾伦·布莱洛克(Alan Blaylock)的Protect and Serve Texas政治行动委员会公布有关洛米克刑事记录的调查材料。消息曝光后,洛米克于9月下旬宣布暂停竞选。问题是,退出时间已经晚于选票撤换期限,她的名字仍然保留在11月3日的选票上。
德州法律并没有给重罪犯自动恢复竞选资格
德州州务卿办公室2026年候选人资格指南明确规定,重罪犯即使已经服完刑期,也不会因此自动恢复竞选公职的资格。除非获得赦免,或者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相关法律限制,否则仍然不能成为公职候选人。即使重罪判决来自其他州,也需要披露相关记录,并提供资格恢复证明。
这意味着,洛米克的法律问题不能因为她宣布暂停竞选而消失,也不能因为选民在选票上勾选了她的名字就自动得到解决。
更值得调查的是她提交候选人申请时的情况。布莱洛克向CBS表示,洛米克没有在申请文件中披露重罪记录。这个说法目前属于竞选对手提出的指控,尚不能直接当作已经由法院或选举主管部门认定的事实。必须公开她的原始候选人申请表、相关资格声明,以及州务卿办公室收到的证明材料,才能确认是否存在隐瞒或虚假申报。
810票差距背后,选举主管部门必须回答什么
德州州务卿公布的11月4日非官方结果显示,第93选区共和党候选人布莱洛克获得38,162票,洛米克获得38,972票,民主党候选人领先810票。州务卿网站显示投票地点报告率为100%。
这场选举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由于前州众议员内特·沙茨莱因(Nate Schatzline)辞职,选民在同一天还要投票决定由谁完成剩余任期。因此,第93选区实际上涉及特别选举和正常任期选举两场投票。德州媒体《德州论坛报》(The Texas Tribune)报道,洛米克在两场投票中都取得领先,但她能否依法就任仍不确定。
CBS采访的法律人士指出,如果最终确认她不具备任职资格,席位可能再次空缺,并需要举行新的选举。塔兰特县民主党负责人也表示,党内律师正在与候选人团队、县选举部门和州务卿办公室讨论法律处理办法。
这就产生了一个直接的行政责任问题:候选人资格争议在投票前已经出现,选举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审查?如果当时无法完成审查,为什么没有向选民清楚说明候选人面临的资格问题?如果法律不允许在截止日期后撤换名字,主管部门是否有其他措施避免选民误以为候选人仍然具备完整任职资格?
290万笔新有效登记不能被当成舞弊证据,但核验制度必须公开
另一组被网络讨论的数据来自美国选举援助委员会(U.S. Election Assistance Commission)2024年《选举行政与投票调查报告》(EAVS)。报告记录,德州在2022年至2024年收到5,133,464笔选民登记事务,其中2,900,357笔被归类为新有效登记,另有2,165,514笔属于现有登记资料更新。
这个数字值得研究,但不能直接说成290万名非公民登记,更不能说成290万张非法选票。它统计的是登记事务,不是已经核实的非公民人数,也不是实际投票人数。德州登记申请要求申请人声明自己是美国公民,但EAVS这张统计表本身并不能说明每一笔登记是否提交过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真正需要公开的是:新登记如何核验身份和公民资格?哪些申请被拒绝?哪些登记后来被取消?有没有经调查确认的非公民登记或投票案件?如果存在,数量是多少,涉及哪些县,是否影响具体选举?
选举制度不能只公布结果,还必须解释资格审查过程
第93选区的争议目前没有证明存在非法投票,也没有证据表明810票差距来自登记舞弊。但它已经暴露出一个值得严肃调查的制度问题:候选人资格审查、选票印制、选举结果认证和就任资格认定,分属不同程序,一旦它们之间缺乏及时协调,选民就可能在候选人资格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下完成投票。
洛米克的刑事记录是否依法解除相关资格限制?候选人申请表是否如实填写?选举部门何时知道这些信息?特别选举和正常任期选举最终如何处理?这些都不能靠政党声明或媒体评论代替答案。
德州选举主管部门应该公开原始候选人申请材料、资格审查记录、选票撤换期限的法律依据,以及两场选举的正式认证结果。对选民来说,选举不仅要有计票数字,还必须有可以核验的程序记录。否则,即使最终结果合法,也很难消除公众对选举管理是否尽责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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