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6月14日讯】台湾北部某医院被指在病患心跳尚未停止前即准备器官摘除手术,引发舆论关注。器捐中心对此事件进行说明,强调患者系主动提出器官捐赠意愿,所有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
器捐中心董事长李明哲表示,在台湾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在患者不符合死后捐赠原则(DDR)时擅自进行器官摘取。他指出医疗伦理与法律规范均明确要求,必须在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后才能启动器官捐赠流程。
据调查,涉事年轻男性因骑机车自撞送医时已无呼吸心跳,因无法判定脑死,经检察官与法医确认捐赠意愿后,才进行心脏停止死亡后器官捐赠(DCD)程序。李明哲强调,台湾绝无所谓'活摘器官'现象。
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菁表示,各医院均遵循相同流程,须获得相验同意后方可进行器官摘取。她指出现行作业指引严格依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制定。
李明哲坦言医疗与司法实务操作存在衔接落差,导致争议产生。器捐中心计划召开跨领域会议,研议行政沟通与流程说明机制,作为卫福部修订作业指引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