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历史上,易洛魁联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政治组织。欧洲殖民者到达北美之前,今天纽约州北部以及五大湖东南地区已经存在复杂的原住民社会。人们有农业村落、长屋、贸易网络、战争与外交,也有处理土地、婚姻、血缘和部落关系的制度。易洛魁联盟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逐渐形成。它不是欧洲人到来以后才突然出现的“部落联盟”,更不是几个部落临时为了打仗而组成的军事同盟,而是一套试图把长期敌对的政治共同体放进同一个和平秩序中的制度。
易洛魁联盟通常被称为五族联盟,最初包括莫霍克人、奥奈达人、奥农达加人、卡尤加人和塞内卡人。今天这些民族通常共同使用 Haudenosaunee 这个自称,其含义常被解释为“长屋之人”,用来表达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欧洲殖民者则长期使用 Iroquois 这一名称。联盟主要活动区域位于今天美国纽约州北部,并与五大湖地区及更广泛的东北森林文化圈保持联系。后来,塔斯卡洛拉人从今天美国东南部迁入纽约地区,并在18世纪初加入联盟,于是形成通常所说的六族联盟。
关于联盟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建立的,现代历史研究无法给出一个像欧洲王朝建国那样精确的年份。易洛魁人的传统叙事将联盟的建立与德加纳维达、海华沙以及奥农达加族的重要人物等联系起来。不同传统对人物身份、事件顺序和具体年代的叙述并不完全一致。今天经常出现的1450年左右,只能作为一些学者根据传统和历史条件作出的推算,不能写成已经得到文献确定的建盟年份。
德加纳维达在易洛魁传统中被称为伟大的和平使者,是联盟建立故事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海华沙则通常被描述为帮助传播和平理念、促成各民族联合的重要人物。根据联盟传统,他们所面对的,是长期战争造成的恐惧、复仇和不稳定。不同民族之间的冲突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一两场战争,而可能形成报复、再报复的循环。和平使者所推动的核心思想,就是建立一种新的政治秩序,让各民族不必通过不断战争解决冲突。
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伟大的和平法”或“大和平之法”,英语通常称为 Great Law of Peace。它不是一份像现代国家宪法那样写成、并能够找到唯一原始文本的法律文件,而是一个由口述传统、仪式、政治规则和象征体系共同保存的制度传统。它规定各民族如何组成联盟、如何处理内部关系、如何解决争端,也规定和平、权力和政治责任应该如何运行。
联盟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它没有要求五个民族放弃自己的政治身份。莫霍克人仍然是莫霍克人,塞内卡人仍然是塞内卡人,每个民族仍然拥有自己的内部事务和领导体系。联盟处理的是共同事务,而不是把所有地方权力全部集中到一个中央政府手中。这一点与现代联邦制度有某些可以比较之处,但不能直接把易洛魁联盟称为现代意义上的“联邦国家”。它属于完全不同的历史和文化环境。
联盟的核心机构是大议会。各民族派出相应的议会代表参与共同事务讨论,而奥农达加人所在地区承担重要的议会中心角色。联盟内部形成了一套复杂的代表、氏族和职位体系。传统上,重要政治职位并不是简单按照欧洲式的父系继承决定。易洛魁社会具有明显的母系氏族结构,氏族中的女性长老在选择和罢免部分男性政治领袖方面拥有重要权力。
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如果只看“酋长”或者“大议会”,很容易误以为易洛魁政治完全由男性战争领袖控制。实际上,政治权力存在于不同层次之间。男性代表负责参与议会和外交等事务,但氏族母亲在政治职位的产生和监督方面拥有重要作用。这种制度让政治权力并不是单向从上而下,而是嵌入氏族、家庭和民族共同体之中。
大议会的重要决策通常强调共识,而不是简单多数表决。共识并不意味着每个人对所有细节都必须拥有完全相同的意见,而是强调通过讨论、协调和调整,形成各方能够接受的共同决定。联盟传统中还存在不同民族在议事过程中的角色分配,体现出一种避免单一集团垄断政治权力的设计。
这种制度背后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基础,那就是长屋。
长屋并不是单纯的建筑形式。易洛魁人的长屋通常居住着一个较大的母系氏族群体,不同家庭在同一建筑中生活。氏族关系、经济合作和政治生活因此彼此联系。联盟所强调的“长屋”也具有政治象征意义:不同民族虽然保持自己的身份,但在更大的和平秩序中共同生活,就像不同家庭共同存在于一座长屋之中。
经济条件同样帮助了联盟形成和维持。易洛魁地区拥有比较成熟的农业体系,玉米、豆类和南瓜构成著名的“三姐妹”农业组合。农业生产提供了相对稳定的食物来源,使人口能够集中在较大的村落中。与此同时,狩猎、捕鱼、采集以及跨地区贸易也十分重要。人口、农业和贸易网络的发展,使这些社会能够维持比小规模流动群体更加复杂的政治组织。
因此,把易洛魁联盟解释成“资源竞争越来越激烈,所以几个部落联合起来”并不充分。资源当然可能产生冲突,但联盟真正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把冲突从战争体系转化为政治协商体系。战争可以消灭敌人,却无法自动建立长期和平;真正困难的是让昨天的敌人相信,今天的争端可以交给共同制度解决。
联盟形成以后,其政治影响力逐渐扩大。到了17世纪,欧洲殖民者开始越来越多地进入东北北美,易洛魁联盟已经成为当地重要的政治和军事力量。法国殖民者主要通过圣劳伦斯河和五大湖地区进入内陆,荷兰人和后来英国人则在哈德逊河流域发展贸易和殖民活动。欧洲人带来的枪支、金属工具、毛皮贸易和新的商业网络,迅速改变了东北部原住民之间的力量关系。
易洛魁联盟在这个环境中采取了非常现实的外交政策。它并不是简单地“亲法”或者“亲英”,而是根据贸易、安全和战略利益调整关系。尤其是在17世纪的毛皮贸易和战争中,易洛魁联盟与法国及其原住民盟友发生了长期冲突,同时又与荷兰人和英国人发展重要贸易关系。后来英国取得荷兰在纽约地区的殖民地之后,易洛魁联盟与英国的关系更加密切。
17世纪中后期,易洛魁联盟发动了一系列军事行动,历史上常被称为“海狸战争”。战争的原因非常复杂,包括毛皮贸易、土地、贸易路线、人口损失以及与其他原住民族的长期敌对关系。易洛魁联盟因此扩大了自己的影响范围,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人口和社会代价。欧洲人的疾病、枪支贸易和殖民扩张,使原本就复杂的东北部政治格局更加剧烈。
这里也需要避免把易洛魁联盟浪漫化成一个完全和平的政治共同体。它的建立确实以和平秩序为核心,但联盟并没有因此停止战争。联盟内部和平与联盟对外战争可以同时存在。对于17世纪的北美政治来说,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一个政治共同体可以努力解决内部复仇和战争,同时通过战争维护自己的安全、贸易和地区影响力。
18世纪初,塔斯卡洛拉人加入联盟,五族联盟由此成为六族联盟。塔斯卡洛拉人原本生活在今天美国北卡罗来纳等地区,殖民扩张和战争迫使他们向北迁移。最终,他们被接纳进入易洛魁政治体系。这件事也说明联盟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血缘共同体,而具有吸收新的政治成员的能力。
到了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易洛魁联盟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联盟内部对于究竟应该支持英国、支持美国殖民者,还是尽量保持中立,存在严重分歧。最终,各民族并没有完全采取一致立场。一些民族与英国结盟,另一些则站在美国一方。战争对易洛魁联盟造成严重破坏,大量村落和农业区遭到摧毁,战后美国进一步扩大对其土地的控制。
因此,不能简单说易洛魁联盟在19世纪中叶“终结”。美国独立战争以后,联盟的政治地位和土地基础遭到严重削弱,但 Haudenosaunee 并没有消失。今天莫霍克、奥奈达、奥农达加、卡尤加、塞内卡和塔斯卡洛拉等民族仍然存在,并继续拥有自己的社区、政治组织和文化传统。现代国家边界改变了他们的政治环境,却没有让这些民族从历史上消失。
易洛魁联盟真正值得研究的地方,也不在于把它包装成某种现代民主制度的“原型”,更不能简单断言美国宪法就是直接照搬易洛魁制度。关于易洛魁政治传统是否直接影响美国建国思想,历史学界长期存在讨论,确实存在殖民时代欧洲裔政治人物与易洛魁政治传统接触的证据,但具体影响程度和因果关系不能夸大。
更准确地说,易洛魁联盟证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复杂政治制度并不是欧洲国家的专利。北美原住民社会同样能够发展出处理战争、外交、权力分配、代表制度和内部冲突的复杂政治结构。
而它最有价值的历史经验,是把“和平”从一个愿望变成了一套政治制度。五个最初彼此独立、甚至长期敌对的民族,并没有因为组成联盟就消失,而是在保留各自身份的情况下建立共同政治规则。共识、氏族制度、议会、代表关系以及对政治领袖的监督,共同构成了一套适应当时社会环境的治理方式。
如果把北美历史只理解成欧洲殖民者抵达之后才真正开始,就会错过这一段非常重要的历史。欧洲人到来之前,北美已经存在农业社会、贸易网络、外交体系和复杂的政治联盟。易洛魁联盟正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之一。它后来遭遇殖民扩张、战争和土地丧失,但联盟背后的民族、语言、文化和政治传统并没有因此消失。
从今天回头看,易洛魁联盟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并不是它曾经拥有多大的军事力量,而是它提出了一个直到现代政治仍然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几个拥有不同利益、不同身份甚至长期互相敌视的政治共同体,究竟怎样才能在不消灭彼此的情况下建立共同秩序。易洛魁人的答案,是保留各自的“家”,再建立一座更大的“长屋”。这套制度当然属于特定的历史和文化环境,却也因此成为理解北美原住民政治史不可绕开的一个重要窗口。
易洛魁联盟如何建立起来
图片说明:示意图 图片来源:Public Domain(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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