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18日,黄之锋(中)在荔枝角收押所。(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11月05日讯】香港民主人士黄之锋在服刑期间再次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10年监禁,预计2036年11月刑满。该判决引发国际社会广泛批评。
黄之锋被控「勾结外国势力」罪,指定法官谭耀豪认定案件属「罪行重大」类别,以13年为基准刑期,综合认罪等因素后最终判处10年。现年30岁的黄之锋已连续服刑超6年,原定2027年1月刑满,此次判决使其刑期延长至2036年11月。
这是继黎智英案后第二宗「勾结外国势力」罪判刑案件。78岁的黎智英于2026年2月被判20年监禁。黄之锋案宣判后,多国人士对中共当局表达强烈谴责。
六四民运领袖王丹在X平台发文称,该判决暴露中共政权的残暴本质。独立时评人蔡慎坤指出,中共通过不断追加罪名、延长刑期,剥夺黄之锋的青春自由。他强调,国家安全不应成为无限扩张权力的借口。
黄之锋作为2014年雨伞运动代表人物,曾参与创立香港众志并获提名诺贝尔和平奖。2019年他与何韵诗赴美作证,呼吁通过《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美国议员和国际人权组织此前谴责相关起诉为政治迫害,呼吁释放黄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