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1月10日讯】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法院于1月9日对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作出终审判决。该案起因是2024年10月2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廖某宇驾驶电动汽车载女友孙某某沿昌江大道行驶时,因与女友发生争执导致情绪失控,最终在红绿灯路口高速撞死胡某一家三口。
据司法鉴定报告显示,廖某宇在将车速提升至128.96km/h后,与横穿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撞击时车速为107.28km/h。案发前2秒,司机曾向右打方向后又向左急打方向,车辆在撞击发生5秒后停止。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因案发后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者家属对判决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该判决未能体现对三名生命的尊重。据家属透露,事发当晚正值交通高峰时段,廖某宇与女友因讨论鹦鹉学舌话题产生争执。在等待三轮红绿比时,两人就鹦鹉学舌时间产生分歧,女友称4000年,廖某宇坚持6000年。争执后,廖某宇在绿灯亮起后将电门踩至100%,尽管女友多次劝阻,仍持续加速导致惨剧。
部分网民对判决提出质疑,认为廖某宇明知高速行驶存在致命风险仍选择冒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有北京网友指出,这种判决难以服众,因为肇事者在闹市将电门踩到底,且在女友道歉后仍继续加速,显然存在蓄意。江苏网友则认为,这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二次伤害,广东网友更直言,造成三人死亡却不立即执行死刑,实为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