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8月19日讯】
美国新冠疫情溯源争议持续多年之后,一桩刑事案件终于出现了具有法律意义的突破。曾长期担任美国国家过敏与传染病研究所(NIAID)高级顾问、并曾为安东尼·福奇提供咨询的大卫·莫伦斯(David Morens),于8月18日在马里兰州联邦法院承认一项串谋罪,承认自己与他人合谋规避联邦信息公开制度,隐瞒与新冠研究资金及疫情调查有关的政府记录。莫伦斯最高可能面临5年监禁,量刑日期定于2026年11月12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他并非“认罪违反联邦信息保密法规”这么简单;司法部公布的起诉材料显示,案件核心是一项串谋指控,涉及规避《信息自由法》(FOIA)以及联邦政府记录保存和调查程序。
这一区别很重要,因为莫伦斯案件真正触及的并不是一名政府雇员有没有把一份普通文件放错地方,而是联邦官员是否有意识地利用私人电子邮件系统,把本应属于政府记录、可以接受国会和公众监督的通信,转移到政府系统之外,从而降低这些通信被依法调取的可能性。根据司法部公布的起诉信息以及随后形成的认罪事实,莫伦斯在担任NIAID高级顾问期间,曾使用个人Gmail账户处理与其公务职责有关的事项。检方指控,这种做法并非偶然,而是为了逃避未来可能出现的FOIA信息调取。
案件之所以格外敏感,是因为这些通信所涉及的并非普通科研项目,而是新冠病毒来源以及美国政府资助的蝙蝠冠状病毒研究。这里必须把事实关系说准确:争议资金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美国政府直接给武汉病毒研究所拨款”,而是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体系下的一项研究资助,主要受资助机构为EcoHealth Alliance,后者又向武汉病毒研究所提供了相关项目的分包资金。因此,公众真正需要追问的,是美国政府为何允许涉及高风险冠状病毒研究的资金和合作网络延伸至中国,以及疫情发生以后,负责管理这些项目的人是否又参与了对有关记录和信息的控制。美国司法部的起诉文件明确提到,莫伦斯的行为与一个涉及蝙蝠冠状病毒研究的争议性资助项目有关。
更值得注意的是,莫伦斯并不是在疫情结束多年以后才突然进入这场争议。他长期处于福奇领导的NIAID核心政策圈之内,2006年至2022年担任该机构主任办公室高级顾问,职责包括向高级官员提供政策建议、处理传染病问题以及参与科学论文和政策材料的撰写。2024年,美国国会众议院新冠疫情特别调查小组已经公开质疑他使用私人电子邮件处理公务,并要求获得相关通信。当时调查人员从莫伦斯的私人账户中获得了大量材料,随后进一步形成了对其行为是否违反联邦记录保存和信息公开要求的调查。司法部今年4月正式起诉莫伦斯时,则将这些争议提升到了刑事层面。
这起案件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并不只是莫伦斯个人可能面临多少年刑期,而是它击中了疫情时代美国政府治理中一个长期没有得到满意回答的问题:当联邦官僚体系掌握巨额科研经费、公共卫生权力和信息解释权时,谁来监督这些权力的使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美国普通民众接受的是极其严格的公共卫生政策,企业被迫关闭,学校停课,旅行受到限制,疫苗政策和口罩政策直接影响数亿人的生活。与此同时,与这些政策相关的科学判断却主要掌握在少数政府机构和专业人士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负责政策和科研资金的人又能够通过私人通信渠道规避公开监督,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遭到侵蚀几乎是必然结果。
真正令人不安的地方,是科学问题与官僚权力之间的边界在疫情期间变得异常模糊。科学研究本来应该允许不同假设竞争,政府机构也应该允许调查人员和国会对重大公共政策进行追问。但新冠病毒究竟如何出现,曾经迅速从一个科学问题演变成一个高度政治化的问题。实验室事故假说一度遭到许多主流机构和专家的强烈反驳,而任何提出质疑的人都可能被贴上“不负责任”“传播阴谋论”的标签。如今,莫伦斯承认自己参与隐藏政府记录,意味着至少其中一部分信息控制行为已经不再只是政治争论,而成为联邦刑事案件中经过被告本人承认的事实。
更值得美国公众警惕的是,记录隐藏本身与病毒究竟从哪里来,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莫伦斯的认罪不能自动证明新冠病毒来自武汉实验室,同样也不能证明病毒一定是自然溢出的。法院目前确认的是有关政府记录、信息公开以及相关行为的刑事责任,而不是病毒起源的最终答案。即便如此,这一区别并不能削弱案件的重要性,反而说明为什么政府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只有把当时真实存在的通信、资金往来、研究计划、风险评估以及政策讨论全部保留下来,未来的调查人员才能判断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政府官员可以在争议发生以后删除或者转移这些材料,那么任何一方都可能利用“科学共识”替代证据本身。
这也是为什么莫伦斯案件对美国制度而言具有超出疫情本身的意义。美国政府拥有强大的行政体系,但这种权力建立在法律授权和公众监督之上。FOIA并不是一个方便记者查资料的行政手续,而是美国政治制度中限制行政权力的重要机制。官员如果可以因为担心邮件被公开,就把公务通信转移到私人账户,那么无论最终调查结论是什么,政府透明度都已经遭到实质破坏。司法部在今年4月起诉莫伦斯时直指这一点,称在全球疫情最严重、美国公众最需要政府透明度的时候,相关行为构成了对公共信任的严重破坏。
案件还把另一个问题重新推到了台前,那就是科研经费与利益关系之间的界线。检方材料显示,莫伦斯及其同谋者不仅讨论如何处理与争议研究项目有关的信息,而且涉及影响有关科研资金决定以及应对实验室泄漏说法的问题。报道进一步指出,认罪事实涉及通过私人邮件交换非公开的NIH信息、协调推动有关资助恢复,以及围绕科学评论文章进行利益交换的行为。换句话说,争议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位官员是否相信实验室泄漏”,而是涉及政府官员是否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科研政策和公共舆论。
当然,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证明福奇本人因为莫伦斯的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福奇没有在莫伦斯案件中被起诉,华盛顿邮报和美联社也明确指出,莫伦斯的认罪并不等于福奇被法院认定存在违法行为。把两人的法律责任直接画上等号,是对事实的过度延伸。 但从政治责任和行政管理角度看,莫伦斯长期担任福奇高级顾问这一背景,显然无法被完全忽略。美国公众有权知道,在福奇领导NIAID的时期,机构内部究竟如何处理有关武汉病毒研究所、EcoHealth Alliance以及新冠病毒起源的争议,又有多少重要通信没有进入正常的政府记录体系。
更大的背景是,川普政府已经把疫情溯源和联邦机构透明度重新提升到政治议程的中心。今年6月,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公开发布了一批与新冠起源及美国政府内部处理相关的材料,并以“最大限度透明”为政策方向,对疫情时期情报和科研体系的处理方式提出了严厉批评。 这意味着,莫伦斯案件已经不再是国会一轮调查的尾声,而可能成为美国重新审视疫情时代官僚体系的一部分。
美国保守派真正应该坚持的,并不是预先替实验室泄漏理论盖章,而是坚持一个更基本的原则:政府没有权力因为某个问题政治敏感,就决定哪些记录可以让公众看到,哪些记录可以永远消失。对于实验室泄漏、自然溢出、功能增强研究以及美国科研资金流向中国实验室等问题,公众最终需要的是证据,而不是权威人物要求公众接受的结论。如果某一种理论经得起检验,就应该允许证据证明它;如果另一种理论缺乏证据,也应该由证据推翻它,而不是通过行政权力和信息控制把争论提前结束。
莫伦斯的认罪因此值得美国媒体持续追踪。它至少说明,在新冠疫情最关键的几年里,联邦政府内部确实存在试图规避信息公开机制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恰恰涉及公众最有权知道的研究资金、政府决策和病毒起源调查。至于这些行为究竟掩盖了多少信息、是否进一步影响了公众对病毒来源的判断,以及还有哪些官员需要回答问题,则仍然需要调查和证据来回答。美国制度的价值,不在于政府永远不会犯错,而在于政府犯错之后,公众仍然能够通过国会、法院、媒体和法律程序把真相一点一点挖出来。莫伦斯已经认罪,11月的量刑只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真正重要的追问,是美国政府是否愿意继续把疫情时代那些尚未公开的记录交给公众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