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10月28日讯】一项价值480万元的医院采购项目,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过程中伪造材料,随后受到行政处罚并被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但医院仍然验收设备、支付货款。江苏徐州第七人民医院这起采购争议,将一个长期存在的公共采购难题摆到了公众面前:当投标造假已经被监管部门认定,违规企业受到处罚,采购项目为什么还能够继续履行?谁来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据大陆媒体10月27日报道,江苏钧泰医疗科技公司于2025年9月中标徐州第七人民医院一项价值480万元的采购项目。今年3月,有市民举报该公司涉嫌在投标过程中伪造社保记录。当地财政部门经过调查,于6月认定相关造假行为成立。9月29日,该公司被处以29万余元罚款,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然而,调查和处罚并没有阻止原合同继续履行。到了10月,医院仍然验收了相关设备,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面对质疑,医院采购办负责人称,核查专家只是进行“形式审查”;当地财政部门表示,合同已经履行,无法废标;医院方面则称没有收到停止付款的通知。
这些解释没有消除公众的疑问,反而引出了更重要的追问: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交虚假材料,采购资格审查又未能识别问题,那么招标程序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监管部门后来查实造假,为什么没有在合同履行和资金支付环节形成有效约束?从招标到验收,再到付款,各个环节究竟由谁负责,出了问题又由谁承担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供应商受到行政处罚,并不意味着原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自动失效。合同是否应当撤销、解除或继续履行,需要根据适用法律、违法情节、合同内容及相关程序作出判断。但这恰恰说明,监管部门不能只公布罚款和禁入决定,还应当向公众解释:为什么涉事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是否评估过采购程序受到造假的影响,是否存在可以采取而没有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公共资金支付是否经过了充分审查。
如果合同已经履行成为不再追究采购问题的理由,那么监管就可能陷入一种被动局面:造假行为在事后被查实,违规企业受到处罚,但采购项目已经完成,公共资金已经支付,原有利益安排也可能无法挽回。对企业来说,罚款和短期禁入是否足以抵消违规中标的收益?对采购单位来说,只要设备最终交付,就可以不再追究招标环节的失职吗?这些问题不能靠一句“合同已经履约”轻轻带过。
医疗采购涉及医院设备、药品、耗材和工程建设,金额往往不小,专业门槛又高。普通患者很难判断设备价格是否合理,也很难了解某家供应商为何中标。采购制度因此必须依靠公开竞争、严格审查和责任追究,防止有限的医疗资源被不正当竞争和权力寻租侵蚀。一旦资格审查流于形式,或者各环节只顾完成自己的程序、不愿追究整体结果,制度就可能只剩下纸面上的规范。
北京法院近期公布的串通投标犯罪典型案例,也显示招投标领域的问题并不局限于单个供应商提交虚假材料。新华社10月10日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五起案例涉及借用企业资质、串通报价、反复陪标、招标代理人员协助串标,以及国家工作人员串通投标并收受贿赂等行为。
其中一起医疗器械招投标案件涉及2023年至2025年间的多次投标。涉案人员利用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参与竞争,通过串通报价帮助特定企业中标。另一起医院迁建工程案件中,相关人员联系多家企业参与围标,并寻求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和评标专家提供帮助,涉案公司取得了中标金额4亿余元的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在多个工程项目中预先安排中标结果,累计中标金额超过20亿元。法院公布的这些案件表明,串通投标可能贯穿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环节乃至掌握采购权力的公职人员,并不只是某家公司在材料上动手脚那么简单。
当然,徐州这起案件目前披露的事实,并不能直接证明医院工作人员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受贿或权钱交易。要认定此类犯罪,仍然需要具体证据。但即使不预设存在利益输送,供应商造假被查实后合同仍然履行,也足以要求采购单位和监管部门给出清楚、完整的解释。不能因为暂时没有证据证明某人收受贿赂,就忽略采购审查是否失职、合同处理是否合理、公共资金支出是否受到充分监督。
医疗采购腐败的代价最终可能由社会共同承担。采购价格虚高,会挤占医院本可用于临床服务的资金;竞争被操纵,会让合规经营的企业失去机会;不合格或不适用的设备进入医院,还可能影响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即使设备本身能够正常使用,也不能因此证明采购过程公平、价格合理,更不能把最终交付当成对前期违规的免责理由。
要让采购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处罚不能只停留在供应商名单上。监管部门应说明违法行为对中标资格和合同效力产生了什么影响,采购单位应公开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依据及审查过程,对审查失误、违规决策和不当付款分别追究相应责任。发现涉嫌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等犯罪线索时,也应依法移送调查,而不是把所有问题都归结为程序瑕疵。
480万元采购项目引发的争议,关键不只是罚款金额够不够,也不只是设备有没有交付。公众真正需要知道的是,当造假被查实之后,制度能否及时纠正错误,公共资金能否得到保护,相关责任人能否受到追究。如果违法行为只换来一纸处罚,而原有采购结果和资金流向几乎不受影响,那么招标规则再多,也难以建立公众信任。医疗资源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采购环节更不能成为无人负责的灰色地带。
医院采购造假被查实仍照常付款 医疗腐败为何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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