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10月08日讯】中共地方官员抢劫民企事例频频发生,辽宁一民营企业家从政府“红人”“慈善家”突然变成“黑社会老大”,被指控近300宗犯罪,其家人和员工也受到牵连,企业资产被抢走,警方公然违反法律,使用酷刑逼迫其认罪。
10月7日,大陆微信公众号“法与情”发布知名前记者刘虎的文章《黑恶线索被锦州、朝阳警方查否又指定至阜新,结出大瓜:近300宗犯罪》,揭开了辽宁省锦州市民营企业家佟钢被当地官员抢劫资产并被判罪的遭遇。
根据该文,佟钢在1989年与妻子王荣丽创办凌海市振兴修配厂,从事交通事故车辆的拖车和维修业务。2003年4月,佟钢、王荣丽夫妇出资收购了凌海至锦州线路上的大小客车,正式挂牌成立“振兴车队”。
当时,锦州市、凌海市多位官员还到场剪彩并讲话,当地媒体进行了报导。此后,佟钢成了当地的名人,积极向社会捐助,《凌海新闻》称他“倾心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始终不忘回报社会”。
此后二十年,佟钢的商业版图不断扩张,涉足房地产、矿业、林业等领域。据辩护律师统计,佟钢的企业累计纳税过亿、捐款超千万,因此,佟钢获得了当地官方授予的“优秀民营企业”称号,还连续当选锦州市人大代表、凌海市人大代表等等。
然而,2023年4月6日,佟钢及其前妻王荣丽、侄子佟金国(原凌海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处长)、企业高管、员工等多人被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公安分局异地刑事拘留,随后被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6年4月22日,辽宁省阜新县法院下达一份长达853页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罗列了293起违法犯罪事实,认定佟钢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等14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佟钢涉黑案一审开庭后,多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家属控告办案人员刑讯逼供。
佟金国描述自己被强制蜷腿坐在小垫子上,每45分钟才允许换一次姿势,并被电棍电击双腿、被皮带抽打脑袋和脚底心。
振兴车队队长李苓称,办案人员用电棍对其头、身体、胳膊持续电击至电量耗尽,并威胁“充满电继续电击”。同录视频清晰记录了办案人员取出电棍包装盒,说“这个再充点电”的画面。
一员工在拒绝配合编造虚假供述诬陷佟钢后遭到刑讯逼供,最终被迫自残抠伤右眼,导致右眼完全失明。
另一员工当庭陈述,由于他拒绝承认受佟钢指使,遭到四名办案人员殴打,致其多颗牙齿脱落、左侧锁骨骨折,并被电击舌头。
还有一员工称遭多次殴打、强制跪地电击二至三小时,被逼迫编造不少于一百起寻衅滋事虚假事实。
辩方及家属提交的控告材料还称,该案办理过程中,证人王艳秋、佟金库猝死,杨宜羁押期间脑出血成植物人,商宝辉羁押期间不明原因死亡。
但在一审判决中,这些控告均未获正面回应。
另外,家属控告称,办案人员“抄家式搜查、掠夺式扣押、无差别冻结”,企业财务账册、公章印鉴、工程资料被一扫而空,导致企业无法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在建房地产项目停工,数千户购房者已支付房款却无法收房;企业资金链彻底断裂,无法支付员工工资,数千名员工失业,客运服务停摆。
一审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存款1.58亿余元,查封房产10.4万平方米、海域19处总面积422.3公顷。
控告材料还披露,黄金、名酒等大量贵重财物被查扣后未登记,至今下落不明。
其辩护律师认为,这是逐利性执法的典型表现,这是当局“以资产定罪名、以财产定量刑”的手段。
目前,佟钢、王荣丽等多名被告人已向阜新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