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2月27日讯】今日(26日),78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及的两宗欺诈罪名被撤销。黎智英与集团行政总监黄伟强曾被控向科技园公司隐瞒违反将军澳工业邨租约的行为。2022年,两人因欺诈罪被判刑,黎智英获刑5年9个月并罚款200万,黄伟强被判1年9个月。双方均提出上诉,今日上诉庭裁定上诉成功,原判罪名及刑期被撤销。
此案核心争议在于苹果印刷公司自1995年起与香港工业邨公司签订的租约条款。租约规定将军澳工业邨地块仅可用于印刷报刊等指定用途。争议焦点在于力高顾问有限公司(黎智英私人公司)未申请营运牌照,且未向科技园披露该情况。控方认为此举构成隐瞒,但上诉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指出,虽存在违约行为,但未达刑事欺诈标准。
潘兆初解释称,合约方无义务主动披露违约情况,且租约文件未明确要求披露义务。法庭认为双方仅为普通租赁关系,不适用特殊披露要求。同时指出,若按控方逻辑,将适用于所有租户,但对此存在保留意见。此外,法庭强调即使存在披露责任,也不能将公司责任转嫁个人,且控方未能证明黎智英与黄伟强个人有披露义务。
此次裁决对黎智英影响重大。其因国安案被判20年,原刑期中2年与欺诈案同期执行,剩余18年需继续服刑。现欺诈案刑期撤销后,国安案刑期可提前计算,出狱时间相应提前,但最终仍需至2040年。黄伟强则已服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