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3月30日讯】3月30日,关于'住家保姆上门当日病人死亡 家属索赔'的讨论登上大陆多个平台热搜。据称,江苏居民金某因脑干出血等疾病长期住院治疗,2024年5月出院时仍处于昏迷状态。
同年11月,金某家属通过某家政服务平台聘请尹某担任住家保姆,并在线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为打扫卫生及照顾老人或病人。次日早上,尹某上门为金某进行身体擦洗和按摩,当天下午金某死亡。
家属认为尹某未尽专业护理义务,遂向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尹某及家政服务平台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132.7万元并返还服务费。法院审理认为,家政服务合同明确约定服务范围仅限生活照料,尹某提供的擦洗、按摩均属合同约定范畴,且无法证明其行为与金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已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合同中对服务内容和责任限制有明确提示,不存在虚假宣传或推荐不当情形。同时,金某出院时病情危重,家属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却将需专业医疗护理的重症患者交由普通家政人员照料,自身负有审慎选择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平台返还服务费7300元,驳回家属其他诉讼请求。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3月30日相关话题登上大陆多个平台热搜。大陆网民评论称:"家属想钱想疯了吧?""这都能讹钱,太吓人了!在医院死的都应该去告医院吗?""这一家子借着老人去世想去讹一笔!黑心!""保姆还受到精神伤害了呢!""保姆应该申请精神损失费。""有钱人真不把钱当钱,你让一个保姆赔132万,这么有钱有必要去服侍你吗?"如果中介宣传保姆可进行医疗护理且费用高,应认定保姆有过错;若未宣传且费用合理,保姆无过错,不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