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8月21日讯】大连一市民多年前购买商铺后,15年产权证遭当局撤销引发争议。当地房产部门称撤证属「发现错误登记后自我纠错」,并拒绝赔偿。该事件引发广泛讨论。
据大陆媒体报道,大连市民张风君于2006年9月花费674万余元从开发商购入沙河口区商铺,2007年取得房产证(证号2007502013),盖有「大连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及「产权登记专用章」。
张风君购入后曾以商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大连青泥洼桥支行贷款300万元。2022年7月,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不动产更正登记决定书》,废止其房产证。该决定书称,原证中1524平方米地下一层此前已抵押银行,属错误登记,属「自我纠错」合法行为。
张风君质疑,若商铺已抵押为何开发商仍可销售并办证?房管部门为何允许重复抵押?其向大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决定,但两级法院均驳回诉求。2025年1月,张风君向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行政赔偿,要求赔偿错误登记损失。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回应称,已通过更正登记完成纠错,认为张风君申请无事实及法律依据。2025年6月,大连市政府维持不予赔偿决定。2025年7月,张风君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相关决定并获赔损失。
张风君及其代理律师认为,房管部门对错误登记行为应承担责任,无论系工作人员失职或恶意串通。网友分析称,开发商、银行、登记机关似排练默剧般完成「重复抵押+一房二卖」操作,2007年过户属无权处分,漏洞或因登记机关未查档、开发商提交变装材料、银行流程与抵押查询系统脱节。
网友质疑政府诚信,认为法院审判「轻描淡写」,质疑登记机关未核实抵押情况即办理证件。部分网民痛斥「自我纠错」实为「恬不知耻」,称政府「耍流氓」,并出现「你的就是我的」等激烈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