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1年12月30日讯】1970年2月27日,厦门海滩的枪声划破寂静,21岁的新加坡归国华侨洪沧海的生命戛然而止。这位曾就读于新加坡中正中学的左派学生,因"现行反革命罪"被厦门市革委会人保组判处死刑。
洪沧海祖籍福建同安,1967年3月随祖父与哥哥洪沧江回国定居厦门。兄弟二人进入集美中学后,恰逢文革停课闹革命,失去学业机会的洪沧海开始公开批评文革,书写日记直指领袖独裁,更在观看样板戏的戏票上写下"表演得越出色,暴露得越彻底"的讽刺文字,对刘少奇、邓小平遭遇表示同情。
1968年11月,洪沧海因"现行反革命罪"被捕,祖孙三人同日被抓。兄弟俩被关押在电台山"鸽子龛"拘留所,两个月后参加批斗大会,兄弟最后一面因禁言而无言。随后被押往全市各校轮流批斗,全体学生必须参与。
1970年开春,"一打三反"运动进入高潮,洪沧海被判处死刑。厦门工人文化宫广场万人公审大会,全副武装士兵押送,五花大绑挂牌示众。处决后弃尸海滩,已上山下乡的哥哥洪沧江要求收尸遭拒,祖父晕厥,姑婆被呵斥。尸体最终被医院解剖,三年后作为无人认领骨灰处置。
洪沧海死后数年,新加坡舅父从报纸得知其死讯。十年后平反,1980年6月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称:"洪沧海因对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不满,为刘少奇鸣不平,斥责四人帮倒行逆施属正确,但写了错误言辞,属思想认识问题。原判属冤杀。"
洪沧江在集美中学牛棚关押至1969年8月获释,向亲友借款21元。1969年上山下乡,因弟弟案被拒发物资,独自前往偏远山村。1970年2月28日得知弟弟死刑判决,被拒请假回厦。1977年高考虽达线但因弟案无缘,1978年改专业就读厦门大学。
1980年6月6日,洪沧江在课堂被通知平反,签收判决书时泪洒当场——人头已落,何谈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