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8日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案于12月8日在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苟仲文在2009年至2024年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等职务期间,累计非法收受财物达2.36亿元人民币。
官方指控显示,苟仲文在2012年至2013年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收购过程中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法院最终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期满后将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
资料显示,现年68岁的苟仲文曾历任中国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等职,2016年出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2022年8月被免去总局局长职务后,担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2024年5月被调查,同年12月被双开并逮捕。
中央纪委通报指出,苟仲文严重破坏体育系统政治生态,存在权色交易、权钱交易等行为,其滥用职权导致巨额经济损失。作为中国体育系统反腐行动中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苟仲文的案件凸显了权力监督机制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