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7日讯】香港女星张柏芝与前经理人余毓兴的合约纠纷案在高等法院持续审理。余毓兴指控张柏芝违反2011年签署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要求赔偿至少1273万港元。案件于12月3日开庭,余毓兴出庭作证,张柏芝则由律师代理出庭。
余毓兴称与张柏芝父亲为多年好友,称其曾称自己为'契爷',在张柏芝与谢霆锋离婚后主动提供帮助。2011年建议其树立'女强人'人设并成立工作室,随后担任经理人接洽工作。其主张因怜悯安排张柏芝拍戏,但拍摄一天后即返回香港。
余毓兴在诉状中指出,双方于2011年7月签署8年期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预支4000万港元片酬用于四部指定电影,2012年5月再签两部电影合约并支付276万港元。但张柏芝未履行合约义务,导致双方遭受重大损失,故要求赔偿1276万港元并公布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收入账目。
张柏芝律师反驳称,委托人2011年前并不认识余毓兴,'契爷'称呼及与张父友谊说法无证据支持。关于经理人身份,律师指出系余毓兴单方面提议且基于商业考量。针对'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律师质疑签约人并非张柏芝本人,且签署时无第三方见证,真实性存疑。
双方争议已持续多年,因各执一词最终诉诸法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