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4月20日讯】一名中国大陆籍陆姓学生曾获准在台湾定居,但因入境查验时被发现持有中国护照,其定居许可被依法废止。相关诉愿案已于4月19日由行政院公布决定。
据中央社报道,陆姓学生于2023年12月以依亲台湾地区人民林姓母亲为由申请定居,2024年12月获批。2025年3月完成注销大陆户籍证明并设户籍登记。然而2025年10月其自泰国入境桃园机场时,被内政部移民署查获持有大陆地区护照(有效期至116年7月3日),依相关规定废止其定居许可并注销证件。
陆姓学生主张其曾以大陆护照申请学生签证在泰国清迈求学,2025年2月注销大陆户籍后取消学生签证。出境时使用中国护照带回台湾,后续未再使用。其称此次入境使用中华民国护照申请泰国学生签证,但移民署在其母亲资料袋中发现其持有大陆护照。该学生为13岁未成年人,认为保有在台户籍对其成长至关重要,认为原处分过重。
内政部反驳称,陆姓学生2025年4月2日完成户籍登记后,4月17日至10月3日仍以大陆护照出入境泰国,持用大陆护照事证明确。其自2024年7月11日初次来台至2025年10月27日户籍注销日止,仅在台居住47日,与台湾连结薄弱。且该学生已于2025年10月31日提交切结书,承诺返回大陆恢复户籍。
内政部指出,陆姓学生为林姓女子亲生子女且未满18岁,可申请社会考量专案居留。待在台合法连续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留逾183天后,可申请定居。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认为,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设户籍或持大陆护照,违者除特殊考量外将丧失台湾身份。陆姓学生2025年3月提交注销户籍证明后仍持用2022年7月在上海取得的大陆护照,已违反法律。最终维持原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