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4月24日讯】中共司法系统近期出现多起因误引虚构法规引发的争议事件。据大陆新京报报道,自2019年以来,全国至少10个省份的30余家检察院和法院,在其发布的印章启用或更换公告中,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或《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然而这两部法规实际上并不存在。
4月15日,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上述两种《印章管理办法》均未出台或施行,不具备法律效力。此前报道显示,今年年初巴塘县法院办公室在更换新印章公告中,援引了不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印章管理的规定》,并称已获最高法院批准。
新印章启用三个月后,工作人员被提醒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并不存在。4月12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在工作群内发布通知,指出部分法院存在错误援引法律法规的情况,要求辖区法院立即开展自查。
据裁判文书网信息,2020年某区法院在一审裁定书中曾引用《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作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有法律专家指出,司法机关引用虚构法规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律师也表示此举有损司法权威。
巴塘县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称,公告内容系效仿其他法院模板起草,且在发布前未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及公安部等官方渠道核实法规有效性。大陆媒体评论指出,此类问题反映出模板照搬、审核机制失效及司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