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5月07日讯】江西丰城法院近日曝光的判决书显示,包括县公安局负责人在内的多名警察涉嫌利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为诈骗分子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并协助转移赃款。5月4日,微信公众号"个人记忆库"发布文章披露(2026)赣0981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揭示2023年4月27日福建籍诈骗犯王某甲、林勇等人通过老熟人警局负责人晏某,利用反诈平台查询银行账户冻结信息并谋利。
同年5月8日,晏某与副所长陈某商定报酬分成,每条信息收益1000元。5月9日起,陈某使用刑警大队民警曹某的数字证书登录平台,通过境外加密软件Telegram接收账户信息进行查询。5月17日,晏某安排吴某甲形成昼夜轮班模式,提升查询效率。6月初,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左某甲加入,使团伙具备直接操作止付能力。
至2025年9月10日案发时,王某甲累计转出60余万元,其中晏某至少获利13万元,陈某分得3万元,吴某甲2000元。判决书显示,此类案件存在系统性作案特征,且相关涉案警察是否受罚尚不明确。
文章指出,用于打击诈骗的系统被诈骗分子利用,可查询受害者账户状态并保护赃款。文中列举多起类似案例:2025年河北警察李某甲导出近5000人数据获利5万元;路南两名辅警盗用数字证书查询分别获利7.4万元和4.8万元;福州警员李某甲通过公安部云搜平台操作88,985次,导出4978人个人信息,含570条住宿信息,累计获利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