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8月14日讯】云南昆明36岁工人李维志在确诊疑似尘肺病后,历经劳动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程序,始终无法获得工伤认定。2025年6月他举报企业违法后,却收到昆明相关部门5万元罚款,理由是其在缺乏防护条件下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李维志自2016年起在昆明从事人造石英石橱柜台面安装工作,该行业尘肺病高发。2023年7月他被诊断患病后,向用人单位云南石来商贸有限公司索要劳动关系证明,但因未签劳动合同、未参保社保遭拒。
2024年9月李维志向五华区劳动仲裁院申请,2024年11月提起诉讼均被驳回。经历两次行政诉讼和复议后,他于2025年6月向卫健局举报企业多项违法行为,包括转嫁职业病风险、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等。卫健局最终对涉事企业处以21万元罚款,但李维志急需的职业病诊断材料始终未获。
2026年3月,李维志收到卫健局处罚决定书,称其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处以5万元罚款。5月他将卫健局告上法庭,案件尚在审理中。职业病防治专家指出,现行制度本应由法院认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供诊断材料、卫生部门监督调查,但部分部门以需先认定劳动关系为由推诿责任。
北京大爱清尘公益基金会数据显示,中国现存约600万尘肺病患者,大量劳动者陷入无合同、无社保、无诊断、无赔偿的困境。网友质疑称,不认定职业病却认定工作环境违法,存在逻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