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7月03日讯】周四,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前副主任、前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个人全部财产被没收。据《明慧网》报导,李钺锋在担任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法院审理显示,2011年至2024年,李钺锋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司法案件处理、工程款催收及企业经营等事项提供帮助,通过直接或亲属收受财物,涉案金额达人民币9342万余元。李钺锋长期在重庆任职,曾任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政协副主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后于2017年12月转任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
去年3月,李钺锋被调查落马,该案成为中共所谓反腐行动中罕见涉及民主党派高层的案例。《明慧网》披露,李钺锋在重庆监察院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导致万州区六十多岁学员张臣英、七十多岁学员余红、戴淑芳遭受迫害,以及七十三岁学员蒋有容在重庆女子监狱被虐待致死,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