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7月26日讯】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文有,近日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据明慧网报导,许文有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引发国际组织关注。
《中国新闻周刊》最新报导显示,许文有于今年3月因受贿罪获刑。他被指控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四名商人提供企业经营、事故处理等方面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208万元人民币。
其中刘忠田作为涉案商人之一,曾是东北首富,被称为"亚洲铝王",个人资产一度接近300亿人民币。
根据公开简历,许文有自2000年起历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法委副书记,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沈阳市副市长、市政法委副书记等职。2023年8月被调查。
明慧网披露,许文有在任职期间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至少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负有领导责任。其中2004年发生的"高蓉蓉被毁容案"引发广泛关注。该名会计师在被非法拘捕后遭酷刑折磨、电击毁容,逃脱后又被追捕。许文有当时任侦查总队总队长,直接负责追查其下落。2005年高蓉蓉再次被绑架后,辽宁警方将其杀害,年仅37岁。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发布近二十个通告,对许文有进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