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5年09月16日讯】9月16日,前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张建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据官方媒体披露,张建春在2004年至2024年间,利用多项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5506万余元人民币。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认定其构成受贿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资料显示,张建春1965年5月出生于山东省郓城县,长期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2004年至2024年任职期间,其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业务承揽、工作安排、职务调整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
2014年1月,张建春任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局级),2015年升任常务副部长。2016年3月,其调任中组部一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2017年兼任部委委员。中共十九大后,在陈希担任中组部部长期间,张建春于2018年11月升任中组部副部长,担任陈希副手。
2020年10月,张建春转任中宣部副部长。2024年6月在任上被调查,12月10日被双开,并终止其中共二十大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