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3月24日讯】香港特区政府近日修订《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将拒不提供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解锁密码的行为界定为刑事犯罪,最高可处一年监禁。
3月23日,香港当局公布《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修订)实施细则》,该修订案即日生效。新增的电子设备补充条文明确规定,警方在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时,可要求任何被指定人士提供电子设备密码或解密方法。拒不配合者将面临最高10万元港币罚款及一年监禁;若提供虚假信息,最高可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三年。
此前,民众可基于'可能导致入罪'或'保密责任'等理由拒绝提供密码,通常不构成执法障碍。此次修订大幅调整规则,要求包括设备持有人、授权使用者及知晓密码的人员在内的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配合警方要求。
2019年香港发生所谓'反送中运动'后,香港社会被指逐步'大陆化',市民的自由与民主权利持续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