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4月25日讯】日本音乐电子设备制造商Zoom Corporation就视讯会议平台Zoom的商标侵权案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法院24日作出判决,认定2020年6月前存在侵权行为,判定美国运营方与日本代理商合计赔偿约1亿8000万日圆(约107万美元)。
据NHK报道,成立于1983年的Zoom Corporation总部位于东京,2006年取得商标注册后,于5年前向美国运营方及日本销售代理商提告,主张其使用相似标志构成商标侵权,要求赔偿并停止使用相关标识。
视讯会议平台Zoom于2011年在美国成立,其应用程式图示采用4个字母的标志。2020年疫情期间,该平台因远程办公需求迅速普及,获得广泛认知。
原告方指出,2020年6月Zoom平台公布财报后,引发市场误认导致股价异常波动,造成实际损失。而Zoom运营方则认为,原告标志字体为黑色且设计偏向机械风格,与自身标志存在明显差异,且原告未在视频会议服务中实际使用,不存在混淆可能。
东京地院判决指出,双方标志均采用4个字母设计且发音相同,具有一定程度相似性。但随着疫情推动视频会议使用率激增,自2020年7月起,Zoom平台已形成广泛认知,故当前不构成商标侵权。不过法院认定2020年6月前仍存在混淆可能,因此判定美国运营方赔偿约1亿6600万日圆,日本代理商赔偿约1600万日圆。
Zoom美国运营方表示对法院允许继续使用标志感到安心,但对侵权期间认定结果表示遗憾,称将研究后续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