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8月27日讯】中共即将推出修订版《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首次将'居民个人'列为监管主体,明确包括个人在内的投资者申请对外投资核准、备案的程序。评论认为,过去个人对外投资和跨境腐败的资金对中共而言都是失控的,现在要将境内流向境外的灰色地带资金纳入监管。
中国'企业出海'近年形成热潮,过去对外投资法规主要针对企业主体,现在准备开始纳入居民个人。国家发改委8月21日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居民个人申请对外投资核准、备案的程序。此外,《反跨境腐败法》25日首度提交,这项法令将加强对涉贪资金流往海外的追查、取证及追赃,建立中国在反腐败追查上的涉外法律体系,即所谓的长臂管辖。
评论认为,在人民币承压、民间避险资金加速寻求海外配置的背景下,中共当局此时将'居民个人'纳入对外投资管理框架,背后涉及金融安全、地缘政治、监管漏洞与制度化转型等多重战略考量。台湾国防安全研究院研究员沈明室指出,此举并非全面围堵资金,而是建立'开大门、堵暗道'机制,杜绝地下或非法管道的控制机制,将原本流向灰色地带的地下资金导入官方可控的常规管道,防范资本外逃引发金融系统风险。
个人境外投资多通过'地下钱庄'、离岸公司架构、加密货币或外汇额度拆分等灰色区域进行。中国资本市场资深人士徐真认为,个人对外投资和跨境腐败资金过去对中共而言都是失控的,现在要将境内流向境外的灰色地带资金管起来。徐真表示,不仅要管人,还要管钱的流向,穿透白手套代理人和特别目的公司,是中共实施长臂管辖的起点和法律依据,完善追缴工具箱,实现放得出去也能收得回来。不管是企业、个人还是贪腐资金,只要是从中共出去的资金,都要纳入监管。
徐真还指出,此举也是防止因地缘政治风险引发欧美对中共红色资产的没收、冻结和扣押,毕竟'肥水不落外人田'。最终目的还是'割韭菜'弥补财政赤字,手段上看,中共最终要完善长、臂管辖的工具箱,做到收放自如。同时,中共在个人对外投资方面采取疏导而非一刀切的截断方式,这样做带有一定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国内法授权让跨境打击更有依据,完善长臂管辖的工具箱。
分析指出,发改委核准只是第一步,后续外汇局和经办银行才有最终资金放行决定权。汇出还要面临三个关卡:第一个是资金来源审查,第二个是窗口指导和额度管控,第三个是用途审查。如果发现资金变相流入海外股市、房市或私人账户,将面临严厉行政处罚,并强制要求结汇、资本回流。
从'国务院837号令'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监管,再加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跨境腐败法》,标志着反腐与资金监管正全面从'追逃'转向'追钱'。沈明室表示,中共当局通过新法防堵高官利用家人名义让资金外流。表面上具有合法性,实质是在控制资金流向。过去以抓人为主的边际效益递减,现在重心在冻结海外资产或清查海外空壳公司,连带追究协助洗钱的白手套和海外关系人。这会导致灰色地带的跨境资金中介集体退场,海外华人社群和台商在中国境内进行资金往来时,将面临更严格的合规审查。
外界关注,新法将过去被批评的施压手段转化为国内法授权后,恐怕让中共的跨境打击更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