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9月24日讯】黑龙江勃利县某商店存款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却遭银行拖欠15万元利息。商店起诉后,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构成违约,需支付欠款及迟延履行利息。
综合陆媒9月23日报导,涉事的某商店位于勃利县,2022年5月,商店与某银行签订《单位协议存款合同》,约定存入3000万元定期三年,利率4%,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20万元。
商店存款后,银行未全额支付第三年利息,仅给付105万元,尚欠15万元。
商店要求银行给付,银行总是拖延不付。商店为此诉至法院。
但银行辩称,尚欠商店的15万元利息不予支付,是因接到省行通知对于高于年利率3.5%的协议存款不予支付利息。
法院查明,2022年5月23日双方签约,当天商店经营者孙某将3000万元存入银行。银行此后分批转款:2023年7月转入120万元,2024年5月和8月分别转入105万元、15万元,2025年8月再转入105万元。法院认定银行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利息,构成违约。
今年5月25日一审判决,银行需向商店支付利息15万元。自2025年5月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年利率3%计算迟延履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