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7月23日讯】《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实施后,公安部近期披露多起民企内部腐败案件,称此举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在经济持续低迷背景下,民企是否因此获得特殊关照?业内人士与学者对此展开讨论。
7月14日,陆媒报道公安部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开展打击内部腐败专项行动。为宣传该行动,公安部列举五起案例:北京某科技公司客户经理杨某涉嫌虚假充值账户消费,非法侵占公司财产1300余万元;上海吴某与刘某麟在担任科技企业采购职务期间收受供应商贿赂共计900余万元,并纵容不合格产品流入;安徽靳某利用总经理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870余万元。
大陆律师杨义(化名)透露,他接触过数起类似案件,多因民企负责人未能区分企业与个人财产,为公安介入内部矛盾提供契机。杨义指出,多数企业不会主动报案,但若内部出现矛盾或股东被策反,企业往往被迫报警。他直言,一旦企业负责人被立案,企业基本已陷入困境。
近年来地方财政压力加剧,民企被倒查税款现象频发。公安异地抓捕企业家、查封冻结财产的"远洋捕捞"现象也日益严重。大纪元专栏作家王赫表示,民企面临不公正的经商环境,公安机关在他们眼中实为"瘟神"。他指出银行贷款、招标采购等环节均存在歧视,民企常遭黑社会打压,而背后往往有地方势力支持。
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50%以上财政收入、60%以上GDP、80%以上城镇就业及90%以上企业数量。尽管《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实施,宣称规范收费罚款等行为,但总则仍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王赫认为,中共需发展民营经济以应对经济困境,但既担心其发展过快脱离控制,又难以彻底禁止"远洋捕捞"现象。
美国经济学者黄大卫指出,在缺乏透明监督与司法独立的环境下,民企困境无法仅靠立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