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8月12日讯】中共官场大官大贪、小官巨贪现象持续发酵。近日,曾任职纪检系统的江苏南京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翔,因受贿逾2.6亿元人民币被判死缓。外界关注这位反腐官员竟沦为又一名"亿元贪官"。
8月11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因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及内幕交易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2009年至2025年间,龙翔利用担任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31亿余元。同时,其还与他人共谋骗取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扶持资金1200万元,并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后买入股票,累计成交额逾1005万元。
法院称,龙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论罪本应严惩,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对其判处死缓。
舆论普遍关注,龙翔长期从事监督执法,属于典型的"执法犯法",其涉案金额逾2.6亿元,成为中共官场"亿元贪官"名单上的新成员。近年来,中共官场"亿元贪官"频现。
据公开统计,2024年中共审判的亿元贪官至少有33人,其中不少为副省部级及以上高官;2025年被判刑的亿元贪官至少达31人,是十八大以来此类案件判决人数最多的一年(此统计尚不包含未公开涉案金额的军队高级将领)。
进入2026年,1月1日至8月7日,至少有58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被立案审查,81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被处分。其中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有林受贿金额高达22亿元,于7月6日也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