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6月24日讯】山西运城网民维权称,13岁女童遭强奸后报案,其家人遭嫌犯威胁,当地公安拒绝立案。相关话题引发舆论关注,登上微博热搜。
6月21日,受害女童哥哥在网上披露,其读小学五年级的妹妹于4月30日向其女友透露被绰号"黑哥"的韩某某强奸。报案后,韩某某威胁"杀你全家"。尽管韩某某承认与女童发生性行为,但当地公安仍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仅建议私了。
事件引发强烈舆论谴责,连续两天登上微博热搜。网民质疑嫌犯背景,留言称"现实版祁厅长亲戚?""人情关系常见潜规则""为何不予立案?找关系了有黑伞"。部分网民质疑陆媒报道包庇罪犯。
6月22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发布通报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据此前陆媒报道,4月19日凌晨,13岁女童小敏(化名)因与家人矛盾前往朋友空置出租屋过夜,41岁韩某某尾随进入并实施侵害。事后韩某某通过他人转给小敏500元。
事发十余天后,女孩通过微信向哥哥张磊(化名)的女友讲述遭遇,家属报警后公安带其去医院提取证据,但未获最终检查结果。韩某某随后找到小敏威胁撤案,称"不撤案就杀你全家"。家属质疑嫌犯未被控制却能威胁未成年受害人,但公安仅回复"他不敢"。
张磊透露,公安多次以"证据不足"劝说家属私了。他称妹妹未满14岁无性同意能力,案件应属强奸罪,拒绝和解。据其了解,韩某某已承认与小敏发生性关系,但公安仍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
家属查询山西省公安厅官网得知,当地公安于6月12日已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根据中共刑法,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应以强奸论罪且从重处罚,不论女方是否同意均需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