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观察北京时间2026年06月05日讯】西藏自治区政府原主席齐扎拉于6月5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官方通报其受贿金额达1.58亿多元人民币,但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
据审理显示,齐扎拉自1999年至2025年长达26年期间,先后担任云南省迪庆州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州长、迪庆州委书记、西藏拉萨市委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58亿多元。
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齐扎拉1958年8月生,藏族,云南香格里拉人,长期在云南、西藏两地任职。2017年1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2021年转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1月,齐扎拉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成为当年落马的首名正部级官员,也是中共十八大后首个被查处的藏族省部级高官。同年7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指出其存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长期参与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对家属失管失教;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违纪违法问题。